取消訂單
定義說明:將已成立的訂單取消,並寄送取消通知信件給顧客。
操作條件:訂單狀態為已成立的訂單。
功能規則:
取消訂單可獨立進行,不影響退款流程。
取消「活動」訂單時將返還開放預約數量、優惠序號之庫存數量。
取消「商品」訂單時「不會」返還可銷售數量。如需補回可銷售數量,需編輯商品以增加可銷售數量。
取消訂單成功時,系統將寄送取消通知信件給顧客。
訂單狀態改為「取消」且交易狀態維持「已付款」,於次日向藍新金流發動撥款指示。
因藍新金流有限制最低撥款天期,如下表所示:
信用卡:交易請款日+3 日
Web ATM:付款日+3日
ATM 轉帳:付款日+3 日
超商代碼繳費:付款日+8 日
條碼繳費:付款日+8 日
若撥款指示發動時間低於最低撥款天期,則撥款作業將依最低撥款天期執行。例如:信用卡交易於 2021/1/1 請款,於 2021/1/2 發動撥款指示,則撥款作業將於 2021/1/4執行。
若撥款指示發動時間已超過最低撥款天期,則撥款作業將於次日執行。例如:信用卡交易於 2021/1/1 請款,於 2021/1/10 發動撥款指示,則撥款作業將於 2021/1/11 執行。
完成取消訂單(交易狀態為已付款)後會從代收帳戶撥款到您的藍新帳戶,後續就可以進行提領(作業時間需 1-2 天)。
操作方式:
操作路徑:後台/訂單管理/預約編號/取消訂單
注意事項:取消訂單後無法回復。
操作步驟:
在訂單明細點選取消訂單。
跳出取消訂單提示,點選取消訂單。
取消成功後,系統將自動寄信通知顧客。
訂單狀態說明:
已成立:成功建立有效訂單。
系統作廢:逾期、操作錯誤所造成之無效訂單。
取消:訂單取消。